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党中央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规范项目收益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现将我委制定的《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项目收益债券申请材料参考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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