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速公路=高速腐败路
已有 5236 次阅读2008-3-17 17:36
两会期间,各地要员纷纷表示,今年特大雪灾得出的教训是高速公路修得还不够多,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然而,国家审计署刚公布不久的审计结果却显示出:收费公路在违规设收费站、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徵用土地、转让经营权方面存在一系列严重问题,令人触目惊心。调查结果再次证实了:中国高速公路是腐败路,而且是高速腐败路。
中国高速公路的建设突飞猛进,真可谓一日千里。现在中国的东中部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业已形成了较密集的高速公路网,四通八达。中国高速公路的发展速度之快世界第一,总里程也已跃居世界第二。然而,从高速公路一开始修建,中国式腐败就随之相伴而生,从立项审批、投资、贷款、工程承包、工程验收,到收费经营、公司上市等各个相关环节都存在严重腐败。
前些年,从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厅长、副厅长、工程指挥长,到地市县负责工程招标、工程承包、工程建设的官员,因贪污受贿纷纷落马的,为数不少,其中被判死刑的也有好些。至於工程承包、分包、施工中的腐败更是比比皆是,在有的地段,平均每公里就查出一个贪腐分子,真可谓骇人听闻。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的收费经营、经营转让、公司上市,更是高速腐败、持续腐败的温床。高速公路成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的高发区和重灾区。
就以此次国家审计署审查出的安徽省政府转让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使国有资产流失十二点四亿元人民币(合约一点七四亿美元)为例,这决不是国家审计署所认定的「经营权转让不规?」、「违规压低评估价格又违规高价收回」的问题。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并非问题的实质所在。
江苏东方控股集团和香港东方公司不仅以十九亿元人民币受让了安徽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而且还以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权作质押重复进行贷款,其中仅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一分行质押贷款就高达十九点六二亿元。也就是说,东方控股集团玩空手道,根本无需花自有资金一分钱就把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买到手。经营两年半后又以三十五点八亿元高价卖回给安徽省政府。安徽省政府低价卖出,高价买回何止损失十二点四亿元,东方控股集团巨额暴利又何止才这点钱。居中牵线搭桥的中间人,从中获利也竟高达四千万元。这样的官商交易难道仅仅是不规?问题?为什麽零六年审计署对此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中纪委、发改委、交通部等四部委又进行了长达八个月调查却无下文?
与安徽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的严重问题类似的情况尚很多,此次国家审计署还审查出山东、江苏、浙江等十省市一百零六个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中,地方政府越权违规审批项目六十四个,占项目总数六成。如上海市沪杭高速公路等十二条公路发生转让权十八次,其中十二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再者,多达七成的公路经营权转让金,是受让方以被转让的公路作质押贷款来支付的。这些受让方私企老板几乎以零风险代价或幕后交易控制巨额公路国有资产,并从中牟取巨额暴利。
高速公路腐败还表现在垄断经营、暴利经营。高速公路原本应是政府向全社会、全民提供的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应无偿供全社会、全民享用的。八四年中央出台政策,规定高速公路以非收费公路为主,但为弥补当初政府投资的不足,可适当以贷款修路的收费还贷公路为辅。然而,地方政府反其道而用之,高速公路几乎都变成了收费公路为主、非收费公路为辅,并形成长期垄断性经营,大规模延长收费年限,密集增设收费站。
此次国家审计署审查出辽宁、湖北等十六个省市违规设置收费站一百五十八个,至零五年底违规收费一百四十九亿元;浙江、安徽等七个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收通行费八十二亿元;北京等十二个省市三十五条经营性公路,由於批准收费期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超出投资成本数倍至十倍以上。例如,北京首都机场高速路,银行贷款七点六五亿元,收费期三十三年,预计总收费九十亿元,为贷款的十一点八倍;京石高速路北京段银行贷款五点八一亿元,收费期四十二年,预计总收费九十三亿元,为银行贷款的十六倍。
高速公路腐败还表现在高速公路垄断性经营变为主管部门、经营部门的特权,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收费公路管理经营部门机构臃肿,人浮於事,通行费收入,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经营收入,都主要用於人员经费开支,而且还挪用国有资金,违规多徵占土地谋利。
高速公路腐败连连,不一而足。要止住中国高速公路腐败之风,根本是要对高速公路的修建、管理、经营制度、法规、体制、机制等进行深化改革,最终实现不与民争利,还路於民,全部非收费化。 _(网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