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公式
一、单项评价:
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 ,其中,i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Ai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 ,其中,i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Bi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二、省级综合评价:
企业在某省份投标行为评价得分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倒权重计分法)为:
投标行为评价得分:
(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名次,i=1、2、…n, i为施工企业在某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且 1≥ 2≥…≥ n)
算例:企业6次投标行为评价分为90、90、95、85、98、99,则:企业投标行为分 =(1*99+2*98+3*95+4*90+5*90+6*85)/(1+2+3+4+5+6)=90.5。
履约行为评价得分:
( i为施工企业在某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值,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名次,i=1、2、…n,且 1≥ 2≥…≥ n)
算例:企业共有4个合同项目,履约行为分分别为100、90、100、80,则:企业履约评价分L=(1*100+2*100+3*90+4*80)/(1+2+3+4)=89.00
施工企业在从业省份综合评分:
=a +b - Q
(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 ,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 , Qi为其他行为对应扣分标准。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某省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 当企业在某省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在某省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
三、全国综合评价:
( i为施工企业在某省份投标行为评分。 j为施工企业在某省份履约行为评分,且 1≥ 2≥…≥ J。Qk为企业在某省其他行为评价的扣分分值。Fj为企业在该省份参与履约行为评价的项目数量。i、j、k分别为对企业进行投标信用评价、履约信用评价和其他行为评价的省份数量,G为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全部省份数量。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当企业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本区企业评价结果时,应同时上报 i、 j、Qk、Fj等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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