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路桥隧 - 免费·分享·共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转帖]桥梁公司质检处副处长夫妇共贪污800多万受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2-12 10:26: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四川省公路川西物资协作站原站长(正处级)张仁之及其妻子被控贪污案在成都市中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张仁之在担任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款700余万元,并与其妻向雪芹共谋贪污公款113万元。被告人张仁之夫妇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近10笔事实,但辩称所拿的钱不属于公款,而是自己私人的钱,不违法。
公诉机关在庭上指控,被告人张仁之在1993年10月到2002年6月期间,利用担任省公路川西物协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使用出具假借条、假借名义隐匿公款、隐瞒单位真实账目等多种手段,将本单位公款700余万元非法占有,其中最大金额为250万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62岁的张仁之说:“这些事情我是做过,但我不认为这是贪污。”在庭中,张仁之的双手一直抖个不停。
张仁之的妻子向雪芹原是四川路桥集团桥梁公司质检处副处长。庭审中,被告人向雪芹也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当法官问她有无异议时,她说:“这些钱都是丈夫自己的钱,不属于公款,我们该拿。”她辩称,丈夫独自一人苦心经营“物资站”十多年,从来没有哪个部门干涉过,她认为这本来就是丈夫私人的公司,公司赚的钱,他们当然可以拿。但当法官问她是否知道张仁之是国家委派任命的“物资站站长”时,她却沉默不语了。庭审持续3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王鑫 程兴和 实习记者 杜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踩
2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2 10:26: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四川省公路川西物资协作站原站长(正处级)张仁之及其妻子被控贪污案在成都市中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张仁之在担任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款700余万元,并与其妻向雪芹共谋贪污公款113万元。被告人张仁之夫妇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近10笔事实,但辩称所拿的钱不属于公款,而是自己私人的钱,不违法。
公诉机关在庭上指控,被告人张仁之在1993年10月到2002年6月期间,利用担任省公路川西物协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使用出具假借条、假借名义隐匿公款、隐瞒单位真实账目等多种手段,将本单位公款700余万元非法占有,其中最大金额为250万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62岁的张仁之说:“这些事情我是做过,但我不认为这是贪污。”在庭中,张仁之的双手一直抖个不停。
张仁之的妻子向雪芹原是四川路桥集团桥梁公司质检处副处长。庭审中,被告人向雪芹也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当法官问她有无异议时,她说:“这些钱都是丈夫自己的钱,不属于公款,我们该拿。”她辩称,丈夫独自一人苦心经营“物资站”十多年,从来没有哪个部门干涉过,她认为这本来就是丈夫私人的公司,公司赚的钱,他们当然可以拿。但当法官问她是否知道张仁之是国家委派任命的“物资站站长”时,她却沉默不语了。庭审持续3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王鑫 程兴和 实习记者 杜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路桥隧】 ( 湘ICP备16018960号-1 )  QQ群:【路桥吾爱-lq52.com】

GMT+8, 2024-11-24 20:4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