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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書記、副書記招聘毫無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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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6 23:58:20 | 只看该作者
燦爛陽光先生一再的解釋這次考試的公正性!這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想打消大家的猜疑,還這次招聘考試的清白!那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所有參加考試的員工的答卷原件、面試時評委打分的原稿都以圖片的格式(因爲圖片是不好改動的)粘貼在論壇上!那樣,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了!大家也可以做個評判!
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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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7 23:12:09 | 只看该作者
注意发言用语!

[此贴子已经被灿烂阳光于2004-8-9 14:52: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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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8 23:17:34 | 只看该作者
喔唷!斗争激烈哦!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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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9 14:56:45 | 只看该作者
发上来并非不可,但卷子太多,5个评委,12个应试者,共60份卷,还不包括书面考试卷子〈合计有几十页〉,要把这些全部发上来,难度较大,如果大家要看,可以到人事部来查,我们全部都保存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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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10 22:35:49 | 只看该作者
謝謝陽光燦爛的回答!既然那麽困難!那麽,就請你把已經公示的兩位朋友的考卷、打分、評分原件以圖片的方式貼出來吧?!可以嗎?會不會改動,我就不得而知了!大概你已經看到大家的投票了吧?!爲何這麽多人不相信你們?如果,這次大家的疑問不能被解答清楚,你們這個論壇還有辦下去的必要嗎?至少說這個領導和員工交流的平臺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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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09:49:37 | 只看该作者

公开选拔 照样能选上“自己人”?

公开选拔 照样能选上“自己人”?
网友:张体辉
  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开选拔应当经过下列程序: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按程序公开选拔干部无可非议,但是在公开选拔的具体操作中,要防止个别人为了一已私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程序,使公开选拔成了阳光下的“暗箱操作”。

  变通公开选拔的方式多种多样,一是变通公布内容,把“自己的人”圈进公开选拔的范围之内。按规定,在公开选拔前,应将公开选拔的所有事项诸如职位、资格条件(包括第一学历、基层工作经历、下一职位任职时间等)、基本程序和方法等,全部公开,使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但是个别人为了使“自己的人”符合条件,竟“量体裁衣”,为“自己的人”订做“嫁衣”,使“自己的人”顺利进入公开选拔的范围。二是变通操作顺序,使“自己的人”符合公开选拔的条件。公开选拔的顺序应严格按程序操作,领导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按程序公开选拔而不按顺序操作,要么先组织报名后发公告,再资格审查,要么先考核后考试,使“自己的人”合情合理地由不符合条件到符合条件。三是变通考核方式,保证“自己的人”被录用。考核是考试之后的程序,考试是考核的前提,考试后应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一定数量的人进入考核。如果某领导要保证“自己的人”在公开选拔中准被录用,就会在考试后进入考核的人数上做文章,无论“自己的人”考试成绩如何,总会想方设法、寻找种种理由使其进入考核的范围,讨论决定时以“自己的人”的长处比他人之短处,录用已如鱼得水。

  综上所述,变通公开选拔程序选人用人,是另一种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是隐性的“任人唯亲”、“任人唯情”、“任人唯钱”、“任人唯权”。要杜绝这种变通程序的选人用人,就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运用《条例》时,强化程序意识,认真履行好程序而不变通程序,严格按程序选人用人,选出德才兼备的人。


来源:人民网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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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14:31:52 | 只看该作者
能这样做已经是不错了,但愿是来真格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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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19:04:0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你的贴子我一直不大敢恭维,但这几句话说得还象人话。顶你一下。[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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