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路桥股(2004)102号
关于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自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执行以来,通过到施工现场的深入调查与分析,通过多层次地听取不同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原《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其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和补充: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不再列入固定资产,由购置单位一次摊销:
1、施工、生产和运输设备价值≤1万元的;
2、检测、试验设备价值≤2000元的;
3、砼/沙浆拌和机及配套设备。
二、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折旧办法的修订
为了满足公司多领域业务的拓展,为了更合理地收取固定资产折旧费,现对部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费率作了一定的调整,对新增的固定资产作了相应的补充。详细情况见附后的《固定资产管理编码、使用年限及折旧分类表》。
请各分、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原管理办法与该通知相抵触的条款,以此次通知为准。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编码、使用年限及折旧分类表(另外发表)
公司代码表(另外发表)
关键词:修订 固定资产 管理办法 通知
200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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