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出台了《关于试行人才工作津贴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大家盼望已久的路桥、桥梁、水工、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津贴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有关事项如下:
一、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津贴:
博士学位研究生(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国民教育博士学位且试用期满的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
二、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津贴:
硕士学位研究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国民教育硕士学位且试用期满的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津贴为每人每月500元)。
三、道路、桥梁、水工、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津贴:
具有道路、桥梁、水工、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公司聘用的从事道路、桥梁、水工、建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的工作津贴:
技术员每人每月50元;
助理工程师每人每月100元;
工程师每人每月200元;
高级工程师每人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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