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自然区划标准》系根据交通部(86)交公路字196号“关于下达1986年公路规划、勘察设计及标准规范编制等任务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主持编制。
制定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交通部公路一局设计所和北京大学地理系1974年9月“关于<中国公路自然区划图>的报告“、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1975年6月”关于中国潮湿系数值计算的工作报告”、1978年9月《地理学报》第33卷第1期“论中国公路自然区划”和交通部公路局1978年11月15日(78)公路程序第159号文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自然区划图》。
本标准由总则、一级区划和二、三级划共三章11条和三个附录组成。为使本标准更切合我国公路工程实际,请各单位在使用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资料,寄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区划的目的
第1.0.2条 区划的原则和方法
第1.0.3条 区划的分级
第1.0.4条 标准适用范围
第1.0.5条 区划的采用
第二章 一级区划
第2.0.1条 一级区划的主要依据与指标
第2.0.2条 一级区划的主要指标
第2.0.3条 一级自然区
第三章 二、三级区划
第3.0.1条 二级区划的主导因素与标志
第3.0.2条 二级自然区
第3.0.3条 三级区划的方法
附录一 一级区的自然条件和对公路设计的要求
附录二 潮湿系数K值及蒸发力ET的计算
附录三 各二级区自然条件对公路工程的影响
已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自然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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