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路桥隧 - 免费·分享·共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资讯] 熊猫烧香作者:不是五年,是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2-26 17:2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公安部以及湖北省公安厅的办案民警透露,熊猫烧香病毒作者李俊已经对其制作发布熊猫烧香病毒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对其犯罪事实的审讯,取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不久将移交检察机关对其进行起诉,他将被作为该案件的主犯而提起公诉.

    据相关人士透露,鉴于这是全国首例计算机病毒大案,并且造成了超过一千万的个人及企业用户中毒,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高达亿元以上,所以湖北省高院正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慎重审理该案件.如果罪名成立,李俊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踩
2
发表于 2007-3-2 20:30:23 | 只看该作者
判死刑最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路桥隧】 ( 湘ICP备16018960号-1 )  QQ群:【路桥吾爱-lq52.com】

GMT+8, 2024-11-15 19:4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